国际税收 2013年 第6期 税收实务

创新思维 做好地税部门反避税工作

作者: 卜祥来 薛礼 唐敬春 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 10004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 10004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 100044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跨国公司利用全球资源配置实施复杂的税收筹划,严重侵蚀了各国税基。中国增强跨境税源管理与反避税能力,遏制和打击日益严重的跨国逃避税行为已刻不容缓。由于职能权限的不同,地方税务局在反避税领域施展的空间相对狭窄。如何创新思维,加强反避税工作,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助力,是地方税务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服务与管理并重,防范“走出去”企业的逃避税行为

在我国,反避税的对象主要是存在境外关联交易的企业,即“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1)按照征管范围划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这样,如果以企业类型划分,则“引进来”企业的反避税调查调整工作主要由国税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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