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5期 案例分析

商贸公司“大变戏法”

张 勇 王学义 上一篇 下一篇

购进的货物是水泥、空调,卖出的货物为何却是各类钢材?湖北省襄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联手警方,历时两个月调查,揭开了商贸公司a“大变戏法”的秘密。

虚假注册浮水面

2016 年7 月初,襄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省国税局稽查局下发的a公司“进销不符”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线索,迅速成立联合办案专班。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从外围调查入手,首先从 ctais 系统查询该公司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发现该公司 2014 年1 月27 日成立,2014 年6 月13 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50 万元,注册地址为襄阳市高新区,经营范围为五金工具、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电工电料、水暖器材批发零售。公司法人为魏某,财务负责人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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