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5期 税事动态

税务稽查阳光运行

张卫阳 陈佳军 殷 慧 上一篇 下一篇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秉持“团结、向上、务实、清廉”的工作理念,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推行阳光稽查。

周到细致,打消顾虑。一是落实查前告知制度。发放《查前事项告知书》和税法宣传小册子,明确告知企业稽查办案流程、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稽查干部的廉政效能要求等事项,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二是履行查后回访制度。回访以倾听纳税人意见和需求为主导,自觉从“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处理处罚是否公正、办案效率是否高效、税收执法是否文明、干部队伍是否廉洁”等方面接受纳税人监督。三是实行社会监督制度。聘任社会各行业人士担任特邀监察员,通过定期传递稽查工作信息、召开专题座谈会、参与执法监督等方式,征询意见建议,加强对稽查干部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情况的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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