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11期 研究与探索

论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

刘磊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的界定妥价概念不清,缺乏对收入的一般 确认原则。在下一步 企业所得税立法中,应区分收入总额、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明确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收入、租金 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的确认原则。

关键词:应纳税所得额,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收入的一般确认原则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的界定妥价概念不清,缺乏对收入的一般 确认原则。在下一步 企业所得税立法中,应区分收入总额、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明确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收入、租金 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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