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10期 税务与会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两种计量属性的会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比较

朱莲美 李高波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财政部于2附年2月阳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第7号”),突破了历史成本的单一计量属性,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从而形成了两种计量属性并存的格局。与历史成本计量相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将会对换人资产的成本、损益的计量以及所得税纳税调整产生什么影响?笔者拟结合实例对此进行探讨。

基本规定比较

根据新准则第7号第三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下面用表格形式区别涉及补价和不涉及补价两种情况,分到技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非货币性交换会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详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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