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8期
税务与会计
评析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变化
上一篇 下一篇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去》(以下简称“旧申报表”)在投资收益、捐赠等的计算方面已不能全面体现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科学精细化征管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4月18曰下发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以下简称“新申报表”),对原体系结构及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是主表体系结构进一步简化,由原来81行减少到35行,在内容上,投资收益、捐赠以及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发生了较大变化;二是附表进一步细化,由九类增加到十四类,主要是针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差异较大的特点和突出对其他主要纳税调整项目的反映。这样不仅在设计上更能紧扣现行所得税政策要求,而且降低了填报难度,便于税务机关的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