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4期 税务与会计

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比较分析

作者: 熊 臻 张 健 单位:兴化市地方税务局,菏泽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一一所得税(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准则”)从《国际会计准则》中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并要求“按照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暂时性差异”,笔者拟对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作一比较分析。

两者的联系

时间性差异是指因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单就两者的概念而言,前者是从损益表的角度进行定义的,而后者是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进行定义的。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税法与会计确认某项收入或支出的时间不同,则必然产生项时间性差异,同时也会使项(或几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额,而产生一项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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