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1年 第4期 税制改革

实行价税分列促进我国消费税调节作用的发挥

作者: 李冬妍 陆泽宇 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消费税不仅需要通过征收范围、税率等方式发挥调节作用,而且需要通过能够使消费者直接感受到的价税分列方式发挥调节作用。根据社会调查问卷数据,采用有序概率模型对白酒、卷烟、汽油三类商品实行消费税价税分列的实证分析表明,相对于价税合一方式,价税分列方式下消费者对于这三类商品的消费倾向减少均值更高,其中,汽油的显著性最强。因此,建议首先在汽(柴)油的零售环节实行消费税张贴制度;总结经验以后,再对白酒和卷烟实行价税分列制度;最后对所有的消费税应税商品均实行价税分列制度。

关键词:消费税,价税分列,税收凸显性


消费税不仅需要通过征收范围、税率等方式发挥调节作用,而且需要通过能够使消费者直接感受到的价税分列方式发挥调节作用。根据社会调查问卷数据,采用有序概率模型对白酒、卷烟、汽油三类商品实行消费税价税分列的实证分析表明,相对于价税合一方式,价税分列方式下消费者对于这三类商品的消费倾向减少均值更高,其中,汽油的显著性最强。因此,建议首先在汽(柴)油的零售环节实行消费税张贴制度;总结经验以后,再对白酒和卷烟实行价税分列制度;最后对所有的消费税应税商品均实行价税分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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