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5年 第11期 税收法治

浅论涉税案件税务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实务衔接*

洪海 高勇 杨理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涉税案件行刑衔接是税务执法与涉税犯罪刑事司法间的程序转换,行刑正向衔接中存在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案件定性分歧、证据认定规格显著差异、信息共享障碍与专业技能难以互补等协作不足;反向衔接中存在缺乏有效衔接机制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案件定性的法律依据、标准不同,行政执法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的法律规定不明确,数据信息存储格式和结构差异,税务执法与刑事司法人员各自存在专业技能不足。解决上述问题,需构建涉税案件定性协同机制以保证定性一致,构建统一的证据审查框架弥合行刑证据规格差异,构建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行刑协作联动机制,通过完善司法解释、修改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等方式优化行刑反向移送机制。

关键词:涉税案件,税务执法,刑事司法,行刑衔接


涉税案件行刑衔接是税务执法与涉税犯罪刑事司法间的程序转换,行刑正向衔接中存在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案件定性分歧、证据认定规格显著差异、信息共享障碍与专业技能难以互补等协作不足;反向衔接中存在缺乏有效衔接机制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案件定性的法律依据、标准不同,行政执法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的法律规定不明确,数据信息存储格式和结构差异,税务执法与刑事司法人员各自存在专业技能不足。解决上述问题,需构建涉税案件定性协同机制以保证定性一致,构建统一的证据审查框架弥合行刑证据规格差异,构建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行刑协作联动机制,通过完善司法解释、修改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等方式优化行刑反向移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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