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6年 第7期
税制改革
执简御繁、回归本原:增值税制度进一步优化的展望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在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持续下降、税收收入增长乏力的背景下,增值税作为税收收入支柱,其制度优化尤为迫切。既有对增值税存在诸如“小规模纳税人保持较大规模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降低税负是增值税税制改革的应有之义”“增值税收入比重过高是税制结构失衡的表现”“增值税减免税能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等固有观念,导致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缺陷。实现增值税制度优化,应当遵循“回归本原”原则,凸显增值税收入职能的首要地位、最大程度发挥其中性优势,具体路径包括适时适度提高标准税率、修订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进一步清理简易计税和差额计税项目、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
关键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差额计税,税收优惠,税收中性
在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持续下降、税收收入增长乏力的背景下,增值税作为税收收入支柱,其制度优化尤为迫切。既有对增值税存在诸如“小规模纳税人保持较大规模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降低税负是增值税税制改革的应有之义”“增值税收入比重过高是税制结构失衡的表现”“增值税减免税能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等固有观念,导致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缺陷。实现增值税制度优化,应当遵循“回归本原”原则,凸显增值税收入职能的首要地位、最大程度发挥其中性优势,具体路径包括适时适度提高标准税率、修订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进一步清理简易计税和差额计税项目、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